信息来源:深圳市利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更新时间:2013-04-06
本招标项目107国道漯河境段改建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基础[2011]1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设计【2011】276号文批复。施工图设计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以【2011】238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漯河市公路管理局,现对该项目的标线、标志、标牌等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漯河境内,路线全长53.574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改建。本次招标范围为标线、标志、标牌、轮廓标、护栏工程施工,具体合同段划分如右表。
3.申请人资格要求
⑴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和业主之间未(没有或者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案件;依据《河南省交通建设不良行为和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企业及相关执业资格人员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持有营业执照,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申请单位只允许购买二个合同段的资格预审文件,只允许中一个合同段。
(3)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和考核期内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的投标人报名。
⑷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3年4月7日至2013年4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11时30 分,下午 3时 30 分至4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1套)等证件,到漯河市公路管理局工程科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4月29日10时,申请人应在此之前将申请文件送至河南省漯河市黄河路中段619号漯河市公路管理局三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申请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文件时,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中的任意一人必须持有效证件、经申请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场,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申请文件。
7.资审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应按申请人须知规定提交资审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和《河南日报》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漯河市公路管理局
地址: 河南省漯河市黄河路中
段619号
邮政编码: 462000联 系 人: 王振宇
电话: 0395-3153982
传真: 0395-313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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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日
表1: 107国道漯河境段改建工程标线、标志、标牌、护栏等工程施工合同段划分一览表
合同段
G107-JA1
G107-JA2
G107-JA3
G107-JA4
起讫桩号
K840+566- K878+876.5 K887+219.5-K894+140.05
K840+566- K878+876.5
K887+219.5-K894+140.05
K840+566-K860+400
K860+400-K869+800
K887+219.5-K894+140.05
建设里程
45.231㎞
45.231㎞
19.834㎞
16.320㎞
工程内容
标线
标志、标牌、轮廓标
波形梁护栏、活动式钢护栏
波形梁护栏、活动式钢护栏
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企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