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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城区部分新修路交通设施缺失

信息来源:深圳市利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更新时间:2013-05-03

随着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力度加大,不少昔日的断头路、狭窄的路都已经宽敞了很多。但一些市民向本报反映,目前,一些新开路段因为交通设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近日,记者来到高琰路、虔州路、廉泉路和宁都路等新修路段了解情况。

在高琰路和滩儿上路的交叉路段,记者看见这里没有交通信号灯,道路两旁没有划停车线,十字路口摩托车乱停乱放现象严重。住在赣州市文清实验学校对面的张女士对记者说:“高琰路上有学校,附近还有很多居民住在这里。放学时会有交警在这里指挥交通,其余时间在这里经过的话,需要特别注意来往的车辆。没有交通安全指示灯,实在不安全。”住在繁荣广场的王先生告诉记者:“我们小区有近100辆车,都是从高琰路出去。因为道路没有划线规范停靠,停在高琰路的车挡住了我们出去的视线,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在虔州路、廉泉路、宁都路,记者发现早已修好的路段也没有划定停车线,道路两旁无序地停放着各种车辆。

这些新修路段为何在通车许久还没有安装交通设施和划定停车线?为此,记者采访了我市交警部门。交警部门有关人员说:“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条第(二)款中规定: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城市道路、桥梁、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负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以及除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以外的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合理规划城市公交线路、站点及停车场。由此可见,交警部门对道路上的交通设施只是维护和管理,建设、城乡规划等部门负责道路上的设施设置。”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干部余少卿则说:“按我国相关条款规定,道路在竣工验收前,都应该由该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图纸规划设计完成相关物体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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