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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部分道路改造及新增交通设施工程项目

信息来源:深圳市利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更新时间:2013-06-18

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揭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拟对“市区部分道路改造及新增交通设施”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JC13-JZ2017-B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市区部分道路改造及新增交通设施

三、投标上限:人民币 464000 .00元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市区部分道路改造及新增交通设施

2 、数 量: 一项。

3 、具体技术参数或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报价人应对所有的询价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设施施工设备和施工队伍;近年来有从事交通设施工程施工、维护经验,在市区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3. 供应商在接到业主方设施报障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复修;

4.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不良纪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未在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的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原件查验后退回 ):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税务机关出具的上月完税凭证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 、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5 、特许经营许可证书、业务资质证书、品牌授权代理证书等

6 、公司简介及公司经营的产品详细目录

7 、公司主要业绩明细

8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9 、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出具的证明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10 、其他

注:已在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的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出具的证明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 报名时间、地点、供应商产生办法

1 、报名时间:2013年06月18日至2013年06月24日17:30

2 、报名地点: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部

3 、供应商产生办法: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不超过五家,全部作为正式报价人;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超过五家时,以随机抽取方式选取五家作为正式报价人;抽取时间:2013年06月25日09时00分。

八、符合资格的谈判供应商应当在 2013 年06月25日 (9:30-11:30,14:00-17:30)到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部(详细地址:揭阳市东山区晓翠路华诚花园25幢底层)购买谈判文件,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3年 06 月 28 日15时 0 0分。

十、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厅

十一、谈判时间:2013年 06 月 28 日15时 0 0分。

十二、谈判地点: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三、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 揭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杨警官

电话: 0663-8227680

联系地址:揭阳市东山区

集中采购机构: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传真:0663-8583111

联系地址:揭阳市东山区晓翠路华诚花园25幢底层

邮 编:52200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揭阳华诚支行

帐 号:44001790105051507883

揭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深圳利安交通设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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