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委实施智慧型双考核制度提升道路交通设施服务水平
信息来源:深圳市利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更新时间:2013-09-29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顺畅,深圳市交通运输委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结合全市“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树立优良工作作风”活动安排,探索实行了涵盖道路交通设施管理全过程各要素的道路交通设施智慧型双考核制度(委机关考核辖区交通局和辖区交通局考核养护企业),以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提升深圳市道路交通设施服务水平。
考核以转变道路
交通设施管理模式为导向。通过考核养护企业“主动发现案件率”、“案件处置时间”等指标,倒逼企业养护作业由被动向主动转变;通过考核辖区交通局“辖区企业巡查抢修水平”、“设施维护整体状况”等指标,倒逼辖区交通局养护工作从单纯养护向养护与管理并重转变。
考核以智能化手段为支撑。考核的主要指标数据如“总抢修案件数”、“案件平均响应时长”、“案件平均修复时长”等,均来自智慧交通系统、道路小修管理系统、财务系统等智能化平台,数据易采集、可对比、不能更改,增强了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和操作性。
考核以客观评价、定量考核为主。辖区交通局考核养护企业的客观、定量指标占指标总数57%,占总分值67%;委机关考核辖区交通局的客观、定量指标占指标总数88%,占总分值81%。
考核结果与养护招投标、企业履约诚信评价挂钩。将考核结果纳入养护招投标分值中,通过经济杠杆和激励约束机制,促使养护企业诚信、守法、规范服务,全面提高深圳市道路交通设施管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