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深圳市利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更新时间:2014-06-27
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
1 项目名称: 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信号灯改造
2 项目编号: CG2014102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采购内容:海宁大道 信号灯改造1项、农丰路 信号灯改造1项、水月亭路 信号灯改造1项、文宗路 信号灯改造1项, 共 一个标项。
二、投标人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本单位生产的所投信号灯符合GB14887-2011标准要求的国家级产品检测报告的生产企业;
3 具有 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直径
三、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在现场报名时以网上在线支付等形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交纳;
2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
开户银行城市(地市):浙江省嘉兴市
开户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账户名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专户
单位账号:1204085029201438247
四、现场报名
1 现场报名日 期:
时间:上午: 9:00-11:00 下午: 14:30-17:00 ;
2 现场报名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一楼政府采购窗口;
3 现场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4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
(1)海宁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证,未办理“交 易证”的按本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办理;
(2) 本单位生产的所投信号灯符合GB14887-2011标准要求的国家级产品检测报告 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提供 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直径
5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 间:
2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2003)。
六、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1 机构名称: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2 机构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建设大楼附楼;
3 联系人:沈达;
4 联系电话:0573-87289211;传真:0573-87289239; 邮编:314400;
5 公告发布媒体: www.zjzfcg.gov.c n和 www.zjhnzt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