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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望牛墩大队交通设施建设及维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利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更新时间:2015-03-25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望牛墩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东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望牛墩大队交通设施建设及维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0851-1461DG00CL40,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月30日至2015年2月6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1-1461DG00CL40 
3.  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望牛墩大队交通设施建设及维护采购项目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备注:
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监管部门:东莞市财政局。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2   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6.3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
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8.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月30日-2015年2月19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8.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座111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8.3   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的供应商还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等(现场检查、登记完后立刻退回),并提供以上证件扫描的电子文档(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注册。
8.4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8.4.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8.4.2  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复印件;
8.4.3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参保证明等)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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