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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珠高速翠亨南行收费站路口交通信号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利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更新时间:2013-03-04

京珠高速翠亨南行收费站路口交通信号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2年8月27日
  • 地区:广东
  • 详细内容: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京珠高速翠亨南行收费站路口交通信号灯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23ZZHG0392JO,采购办编号:经-12-167
    二、采购项目名称:京珠高速翠亨南行收费站路口交通信号灯改造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隔离护栏一批;
    2.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及验收。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4.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2年8月27日至2012年8月31日五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报价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交通设施施工、智能交通安装或同类型经营范围)。
    2、在中山市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注册地不在中山市的,提供工商登记证明或售后服务点近三年的租赁合同及国土局房屋租赁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售后服务机构须具备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要求出售货物的备件、专用设备和不少于3名的技术人员);开标当天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以供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2年8月27日起至2012年9月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详细地址: 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图纸费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18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9月18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下载:请在www.zhongshancz.gov.cn/cgzx/打开下载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0760-88361935;
    传真:0760-88383654;
    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邮编: 528403;
    采购人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60-23188315;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2年8月27日

深圳市利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万经理  www.lianj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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